我市召开2004年放射防护工作会议
2004-05-26 10029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卫生部《放射防护工作管理规定》,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和防止放射危害,杜绝放射事故发生,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及职业安全,充分发挥辐射技术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扬州市卫生局于2004年3月16日在扬州召开了扬州市2004年放射防护工作会议,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直管、维扬区、开发区及驻扬医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