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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督导

 2014-06-06   1773  

    5月23日~6月4日市疾控中心配合市卫生局、省五台山医院开展全市一季度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督导。
    根据《2014扬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督导对象为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抽查各地两个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汇报座谈和现场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卫生机构的重性精神病病人筛查、登记、建档以及随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信息录入等方面内容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本次督导将进一步提高重性精神病人发现率、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慢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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