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疾控中心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完成了第4轮的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检测设备、量值溯源以及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等5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省技术监督局对我中心进行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对照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以及国认实函(200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在日常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市疾控中心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当前工作,分责到人。检验部门由于平时注意督促到位,注重长效管理,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检测,虽然目前正值各项监测任务的高峰期,但迎接复评审工作仍有条不紊进行之中。 (检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