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文件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充分发挥卫生、医疗人员在控制烟草危害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无烟环境,树立健康文明形象。由扬州市卫生局、扬州市爱卫办、扬州市疾控中心等24家卫生、医疗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单位”启动仪式于5月31日在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副市长董玉海、市卫生局局长潘惠、市爱卫办主任孙洁和市直24家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及卫生、医疗工作人员1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孙洁副局长主持,潘惠局长对2010年创建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董玉海副市长对在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仪式上24家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签署了戒烟承诺书,黄建平书记代表疾控中心在创建“无烟单位” 承诺书上承诺签名。
启动仪式结束后,开展了戒烟宣传活动,疾控中心8名专家参与了本活动, 接待咨询义诊群众60多人次,发放戒烟等健教宣传材料12种1200多份。
(张心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