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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疾控中心获“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称号

 2010-07-21   2073  

    从7月13日市爱卫办召开的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扬州市疾控中心等八家单位获得“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称号。
    今年以来,扬州市疾控中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扎实落实措施,控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市爱卫办按照《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检查验收,中心被命名为“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并予以表彰。下一步中心将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确保控烟工作持久化、常态化。

                        (慢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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