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19日,扬州市完成了《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自查评估工作,16项指标均达到规划要求。
4月中旬,省疾控中心举办梅毒规划自查评估培训班,我市及时转发了梅毒中期评估通知及方案,布置各地开展自查评估工作。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市及各县(市、区)卫计委的统一组织下,各地按照《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协调当地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单位,开展了相关业务人员书面考试、梅毒病例信息和医生处方核查、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核实,孕产妇及婴儿梅毒筛查、治疗及随访情况等专项调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并上报了自查评估表和自查评估报告。
此次梅毒中期评估表明,“十二五”期间我市梅毒防控工作稳步推进,16项指标均达到规划要求。
(艾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