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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2011-02-28   2259  

    2月1日,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发出通知,确认我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我市实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5-2010年)》以来,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血防策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到2010年全省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的要求,以消灭阳性钉螺和重点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组织开展了17个血吸虫病重点村、8个血防重点乡镇、18个重点环境的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09年底,提前一年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血防中长期规划目标任务。新增仪征市、市开发区和邗江区三个血吸虫流行重点县,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1月20日,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水利、林业、卫生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扬州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结果表明,我市居民血吸虫感染率,以行政村为单位<1.0%,家畜感染率已降为零;已连续两年未查出感染性钉螺。血防资料齐全、规范统一、数据完整,已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病情、螺情变化的档案资料。
                                                       (左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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