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扬州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痰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进一步加强结核病痰检工作,同时,为激励痰检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痰检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出台了新的奖励政策,在痰涂片制作质量合格率达到95%和痰涂片镜检结果符合率达到98%前提下,每制作1张涂片奖励涂片制作人员0.50元。在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痰培养阳性率达到90%前提下,每培养出1例结核菌株,奖励实验室培养人员20元。在涂阳检出率达到25%前提下,每发现1例涂阳患者奖励实验室发现人员20元。
(慢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