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30日,扬州市疾控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和江苏省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
11月29日由国家认可委(CNAS)委派的专家评审组和江苏省技术监督局委派的专家评审组一行7人,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扬州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评审组采取盲样实验、现场提问、调阅档案、检查报告、核查设施设备等方式,对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控制、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设备等25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评审。经过评审,专家组对扬州市疾控中心的管理体系给予肯定,一致认为管理体系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能有效运行并得到持续改进和完善,提出了8个不符合项需要整改。
评审期间,评审组还安排了185个参数的现场实验。所有现场试验都能在评审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格的检验报告,通过此次评审,中心申请的实验室认可项目:二十七类518个参数,其中扩项92个,扩标准22个;申请的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七大类405个参数,其中扩项84个;申请的食品检验资质认定项目:五大类198个参数,其中扩项7个,全部得到实验室认可专家组和资质认定专家组的认可,完全有能力进行检验检测,发放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标识的检验报告。
(质管信息科 检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