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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学检验中心开展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质控督导

 2020-07-13   2951  

    7月8-9日,市医学检验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开展了现场质控督导。
    本次督导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主要针对我市已获得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社会检测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市医学检验中心组织了包括临床检验和生物安全方面共四名专家对各实验室人员培训、标本管理、实验室质控和结果报告、人员防护与健康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查看。
    根据现场督导情况,各实验室加强了人员和设施配备,检测能力稳步提升;有专人负责标本采集和接收登记,标本管理较为规范;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室间质评,确保检测质量。但督导中仍发现一些问题,如关键设备缺少检定标识;生物安全体系文件未及时更新修订;未对环境扩增污染进行监控;缺少弱阳性室内质控等。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要求各单位立即对照整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在确保检测质量的同时不断提升检测能力,为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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