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004-05-26
7005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有关要求,江都市在全市学校食堂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4月17日,江都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召开学校分管食堂负责人培训会,全市130余所学校分管食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卫生局副局长赵启涛、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华才做了全面动员,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薄梅梅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作了详细讲解。
根据《江都市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江都市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从4月中旬开始,7月底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动员培训、自评整改、定级申报、定级评审、公示和授牌五个阶段。定级评审包括基础卫生条件审查的量化评价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根据审查评价结论,对照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各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度。食品卫生信誉度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的卫生信誉度,采取相应的监督类别,对卫生信誉度高的减少监督频次,对卫生信誉度低的增加监督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D级卫生信誉度的单位有采取限期整改、不复核卫生许可证,直至注销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措施。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相信通过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推行,对于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