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8日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了尘肺诊断会。诊断会共收到送诊的尘肺疑似病例19例。尘肺诊断组6位专家根据送诊单位提交的疑似病例职业接触史、现场监测资料及高千伏X胸片等,依据尘肺病诊断标准综合分析作出诊断。共诊断一期煤工尘肺(I)1例,二期电焊工尘肺(II+)1例,一期矽肺(I)+肺结核(维持原诊断)1例,无尘肺(O+)8例,无尘肺(O)8例。专家们分别在职业病诊断记录、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签字。近期市疾控中心将把诊断结果分别送达市卫生监督部门和各相关用人单位及病人本人。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4年3月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具有尘肺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尘肺诊断组由本中心和市医疗单位具有尘肺诊断资质的专家组成,他们在尘肺诊断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目前扬州市共确诊的尘肺病例85例,无尘肺(O+)28例。 (程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