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人员健康检查须知

 2015-05-15   5124  

1 、职业人员健康检查:指从事或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特殊工种四类人员健康检查,其健康检查项目依据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确定。

 

 

 

2、上岗前人员健康检查请在大厅收费登记处凭身份证缴费、登记、领取导检单;体检程序按导检单规定项目逐项进行;体检结束后将导检单交大厅发证处;三天后体检者凭发票至大厅发证处领取体检报告。

 

 

 

3、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人员由单位组织集体体检。单位进行集体登记、领取导检单,导检单分发给各体检者;体检者持导检单按体检程序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导检单交单位组织人,组织人收齐后交职业病防治科(408室);体检费用和体检报告统一由受检单位按规定时间派员至职业病防治科(408室)缴付和领取。

 

 

 

4 、离岗前健康检查人员请先至问诊处(103室)确定体检类别;然后至大厅收费登记处缴费、登记、领取导检单;体检程序按导检单规定项目逐项进行;体检结束后导检单交大厅发证处;三天后体检者凭发票至大厅发证处领取体检报告。

 

 

 

5、特殊工种健康检查人员请在大厅收费登记处缴费、登记、领取导检单;体检程序按导检单规定项目逐项进行;体检结束后将导检单交主检室(103室)并领取体检报告。

 

 

 

6 体检前三天请尽量少吃高脂类食品(如肥肉、蛋类),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化验,B超检查,胸腹X光检查,早晨请不要吃任何食物(包括饮水、服药等)。

 

 

 

7、请体检者妥善保管好体检发票。

 

 

 

上一篇:扬州市疾控中心国家实验室认可项目检测方法
  
联系我们 | 邮箱登录
版权所有 :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上方寺路52号  电话 : 0514-80826110
苏ICP备09026621号-5    
扫一扫关注
扬州疾控微信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