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属于职业病?
国家卫生、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放射性,11种;
▶职业性传染病,5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其他职业病,3种。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如何判断是否患有职业病?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组织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当拿到职业病诊断结果后,无论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诊断结果不满意,均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机构所在地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 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病人的劳动合同;
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6.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