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抽调五位专家组成现场评审考核组,对我中心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进行了复评审。
专家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批工作程序》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模拟检测等方式,对我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仪器设备、工作场所、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等七方面逐项进行了检查和考核。
通过细致严谨的现场考核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广陵区疾控中心在人员构成、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等方面,符合放射诊断项目检测与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条件,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放射检测与评价工作的日常管理,改善服务机构条件,促使中心放射诊断项目检测与评价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广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