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21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41家游泳场所开展了泳池水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抽检,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游泳池水质采、送样,现场测定和实验室检验等内容。现场测定项目主要是各游泳场所浸脚池和游泳池水的余氯含量,实验室检测项目主要为浑浊度、PH值、尿素、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数等。8月2日,市卫计委通过媒体、网络公布了2016年市区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水质达标且卫生管理规范的10家单位荣登红榜,问题较为严重的3家单位列入“黑榜”。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2016年国家、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年初,依据省卫计委统一部署要求,市卫计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扬州市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扬卫监督(2016)8号),并召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部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协调与任务布置会,从组织保障措施上,确保了此次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合卫生监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