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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04年放射防护工作会议

 2004-05-26   3866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卫生部《放射防护工作管理规定》,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和防止放射危害,杜绝放射事故发生,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及职业安全,充分发挥辐射技术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扬州市卫生局于2004年3月16日在扬州召开了扬州市2004年放射防护工作会议,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直管、维扬区、开发区及驻扬医疗单位,各生产、使用放射性元素企业共59个单位6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2003年我市放射卫生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4年度放射卫生工作进行了布署。强调将加大对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工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处理违法单位及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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